一、招聘岗位
科研助理岗位(劳务派遣制)。
二、基本条件
1.一般为应届毕业生;
2.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;
3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,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,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、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,服从工作安排;
4.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,具有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。
三、待遇
根据国家、天津市、学校以及各用工单位有关规定,由各课题组提供工资、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。
四、工作程序及联系方式
(一)报名
1.报名截止时间:2023年3月15日18:00。
2.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:请将个人简历发送指定邮箱或咨询招聘单位,详见附件。
(二)选聘
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应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,遵循“公开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各单位应加强对候选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把关。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,由学院非事业编制用工遴选小组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,候选人经学院审核通过并政审合格后,报学校审批。
(三)派遣
学校审批通过后,经相关单位公示无异议,方可录用,实行劳务派遣制。在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后派遣到相关单位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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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《科研助理招聘岗位》.xlsx
原标题:南开大学关于部分科研助理岗位招聘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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